又要出发(2008-10-16 13:47:05)
再次带栋栋出去康复,目的地福建。
去那么远,还是因为不甘心。
依然记得今年夏天带栋栋去找北大妇幼杨艳玲教授时的情景。
我被叫号进屋时,杨大夫正在交待之前的那个家长要带孩子去做康复,并介绍了几个医院。轮到栋栋,做完常规检查,她交待了许多关于营养调节方面的知识。
我问:“要给孩子做康复吗?比如北大或中康?”
她答:“不用,你这孩子特殊,就在家养着吧。”
我又问:“不做康复怎么行?脑瘫孩子不康复不就意味着放弃了吗?”
她答:“以你孩子这体质,禁不起折腾。”
我再问:“那针灸呢?听病友们说针灸不错。”
她答:“你还嫌你家孩子不够虚弱吗?非要折腾他?”
我还问:“那按摩呢?要给孩子找按摩大夫吗?”
她答:“你在家给他按摩按摩就行,我建议你把孩子带回自己家,这样对孩子的护理会更好一些。”
我抱着栋栋黯然出来,无心听外面那些家长们说哪里哪里的康复效果好。
可我还是不甘心。
既然她说按摩对栋栋有帮助,那我就带栋栋去按摩。
北京蒙建吗?许多家长说不错。可我见过蒙建大夫那“连掐带拧”式的按摩手法,被按摩的孩子们趴在那里嗷嗷嚎叫如同被宰的羔羊,我不敢想像面条一样的栋栋在蒙建大夫的手下会演变成何种形状,包子吗?
无意中打听到一个中国中医研究院退休的老大夫,治疗手法是按摩刮痧加拔罐,病友说效果不错而且不太痛苦,很快的时间内搬了家,直奔那个老大夫,的确不太痛苦,的确见了些效果,可是这种“不太痛苦”的按摩刮痧仍然让栋栋大哭不止,按摩完总是昏睡半天、饭量骤减。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能带栋栋回家。
买了许多中医按摩方面的书,我还制订了一系列家庭康复计划,我不想听杨大夫的建议,只是养着算什么?
在家待了几个月,栋栋体质不错,各方面都有一点点小进步,我的心重新蠢蠢欲动,我还想带栋栋出去。
听说广州的靳三针不错,对孩子智力提高有效果。托关系好的病友实地考察了一下,又在网上搜集了许多靳三针的信息,决定带栋栋去广州扎针灸。
但是好几个关系不错的病友都现身说法,说扎针灸非常痛苦,要留针几十分钟,中间还要捻几次针,栋栋过度地哭可能会生病。我犹豫了。
又听说天津儿童福利院的PT训练不错,我咨询了,一天只上一次课,40分钟。如果真去,要在福利院旁边租房子。但想着天津毕竟离家近一些,为了这一天的40分钟,我又计划带栋栋去天津。
又听大丫妈妈说福州有位军医按摩大夫,收费合理效果还不错,而且按摩很舒服。我多方打听了一下,又跟那位军医取得联系,再考虑栋栋的实际情况,心想也许这个福州军医的按摩更适合栋栋。
给老公白菜打电话商量,他大力支持。
真的决定去福建了吗?决定了!
前几天晚上跟一个康复医生QQ聊天,我详细说了栋栋目前的情况,问她“栋栋以后有可能生活自理吗?”她答“很难。”她是一个很实在的人,建议以我家的经济状况及对未来的考虑,我应该自己在家给栋栋做康复训练,她可以全力帮我,她还劝我生个二胎,她说我未来的路还有很长。
可是我不想听这个康复医生的话,就像我一直不想听北大杨艳玲的话一样,我真的不甘心。
都说脑瘫孩子6岁才定型,栋栋才2岁,我怎么可能把他就此养在家里?
虽然明明知道栋栋是重度脑瘫,他的运动、智力、身体发育统统都不好,但是我还是要跟命运拼一拼!
我拼,不是想要个结果,不是非要求栋栋一定能好起来。
我拼,只是想要个过程,只是因为栋栋是我的宝贝孩子。
我拼,只是想尽到一个母亲的本分,尽可能地让栋栋拥有更美好的未来。
只是苦了白菜。跟他认识这么多年,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分居两地。本以为有了孩子后会安定下来住在一起,可栋栋的到来决定了更长久的别离。两年来我一直带栋栋在北京康复,现在又要去更远的福建。他一个大男人,一人吃饭自己洗衣,住在办公室,无人照顾。给他打电话商量去福建时我哭了,我说我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他。他说他这些年过得很好很幸福,我们一家人永远都是最幸福的。
幸福?我知道白菜从不会故意或阿Q式地认为自己幸福,他真的觉得自己幸福,因为老婆很好孩子很乖。
我呢?平时陪伴在栋栋身边,看着他乌黑的眼珠、白嫩的小脸以及天真的笑容,我也同样感觉幸福。
日子过得舒心而且有创意。从未停止过热爱生活、热爱生命。
给栋栋训练时,他总是跟我较劲、晃头蹬腿,我就把自己的象腿压在他的小细腿上,让他感受一下母爱的份量。他的腿动弹不得就开始挣扎晃头,我就让两只脚丫子帮忙,夹住他的头,他全身被固定住以后,就转眼珠来反抗,逗得我直笑,问他“国足的威力你感觉到了吗?”
我偶尔吃过大蒜后,会冲着栋栋的鼻子哈几口大气,目的是锻炼一下他的嗅觉,熏得他挤眉弄眼,我把这理解为眉目传情。
我吃桔子时会把桔子皮里的水挤出来呲到他脸上,这种轻快凉爽的感觉应该非常美妙,有次不小心呲到他的眼睛里,蛰得他大哭。
抱他去楼下玩,看着树上树下的黄叶,我会对着树干猛踹一脚,然后跑到树下站着,与他一同体验落英缤纷。
哈,生活真是充满了情趣。
不知,福建的生活,是否也同样充满情趣。
期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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