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4-19 08:50:00) 稿件来源:每日新报
天津频道 为了更好地保障天津57万残疾人生活,17个部门联合制订了《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为保证的比较完备的残疾人“两个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比较全面的基本生活、医疗、养老、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制度性保障和服务。到202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得到基本公共服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康复服务,生活普遍达到小康水平。
社保:每个残疾人都能享养老和医保
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每个残疾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全市残疾人。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对重度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给予补助政策。落实有关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政策。在基本养老保障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到每个残疾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覆盖到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完善并落实对重度残疾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给予补贴政策。落实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的残疾人给予特殊生活补助政策。将所有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对符合临时救济条件的残疾人给予临时救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以及残疾人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康复:脑瘫孤独症等服务将享补贴
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白内障手术复明、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手术医疗、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助视器验配、聋儿人工耳蜗植入、聋儿语言训练、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精神残疾人防治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及药费补贴等多项康复服务补贴制度和专项实施方案;办好聋儿康复中心和语言训练部、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智障儿童和脑瘫儿童康复班等早期康复教育机构;大力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以各级医院康复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社区康复站和残疾人康复服务档案,开展残疾人免费体检活动,提供康复服务;加大培养和引进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力度,实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加强对基层残疾人康复员和残疾儿童家长培训,不断提高康复指导和服务水平;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加大残疾预防工作力度。
住房:廉租住房范围扩大
资助农村贫困残疾人翻建或修缮危陋破损住房。将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或有两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家庭纳入廉租住房补贴范围。采取对困难残疾人搬迁户给予适当照顾等办法,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市和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派律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教育和培训:困难残疾学生上学有补贴
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幼儿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幼儿就近入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三免一补”政策;实施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政策。继续做好对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工作,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在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部)就读的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为接受义务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残疾学生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的残疾人家庭的在学子女发放助学金补贴;为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人发放一次性助学金补贴。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试办适合聋、盲学生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班;在天津师范大学开设聋人手语等特殊教育相关课程。
创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公益岗位
通过贴息贷款开发残疾人扶贫项目、建设残疾人扶贫基地等多种途径帮助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加大实施残疾人就业扶助政策力度,完善落实对超比例安排或新招用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的鼓励补贴政策。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发基层社会管理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
公共场所:可免费进旅游景点
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场所和设施要优先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并逐步向小城镇、农村地区延伸;对所有有需求并具备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完善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政策,逐步扩大免费残疾人范围。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残疾人给予帮助和照顾,允许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规范完备、方便可用的无障碍设施和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稳步开展残疾人考取驾驶证并驾驶机动车工作,公共停车场应为残疾人设置2%的专用停车位。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可免费进入公共文化场所和旅游景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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