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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070413/n249399947.shtml
2007年04月13日
昨天,双腿被支具固定的涵涵,由父母抱到清华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玉泉医院)(下称玉泉医院)讨要医药费。一个月前,她因出生后不会翻身来京求医,不料在该院接受按摩治疗中出事???双腿被医生按得骨折。经协商,该院表示将全额支付她治疗腿伤的费用。
女婴在按摩治疗后骨折
涵涵的老家在东北,生于2006年10月5日。由于出生时缺氧10分钟,她患上脑损伤综合征,以致不会翻身、双腿也伸不直。
今年3月12日,她被父母带到玉泉医院神经康复科求医。该院给她做了治疗前检查,没发现其四肢骨关节有异常。13日,她开始接受按摩治疗。15日,医生给她按摩双腿时,她哭闹得厉害,家长随即发现其双腿轻微红肿。16日,涵涵双腿红肿加重,医生建议她回住地休息两天。
两天后,涵涵的母亲发现红肿非但没消,且有加重趋势,于是赶紧带她返回医院检查。玉泉医院神经康复科主任任世光当即建议涵涵去北京儿童医院检查。
儿童医院的X光片显示,涵涵双腿骨折,需到积水潭医院治疗。在积水潭医院,医生考虑到石膏固定可能会伤害婴儿皮肤,故对其进行了支具固定治疗。
记者昨天见到涵涵时,她的双腿还被支具固定着,支具一直固定到腰部。
书证称治疗致骨折事故
记者了解到,3月20日,玉泉医院曾支付涵涵治疗骨折的3000元费用,但家属称后续治疗费用还无着落。
家属说,孩子目前需定期到积水潭医院做后续治疗,家属多次为讨要治疗费找到玉泉医院,但每次都被告知负责人不在,无法协商。
“任世光承认是医生按摩导致孩子骨折的,为什么不肯出钱治伤呢?我们现在住在北京的亲戚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昨天,在涵涵骨折近一个月后,其母抱着她再次找到玉泉医院。
涵涵的母亲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该院在事后写的一份文字证明。
证明上写道:今有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神经康复科给涵涵康复治疗中造成骨折事故,医院同意先支付其医疗费用。证明落款处有玉泉医院神经康复科主任任世光的签名,但没盖章。
记者昨天就此向任世光核实。任世光称确实写过这份证明,但他对于涵涵骨折与治疗的因果关系的说法略有不同。他说,正常情况下医生按摩不会致孩子骨折,但涵涵体质较弱,骨质疏松,按摩医生可能用力相对过大导致涵涵骨折。
任世光说,当初写下文字证明是迫于当时家属情绪激动,且治疗致伤的可能性很大。出于人道,该院同意支付涵涵的骨折治疗费用。至于骨折的具体原因,该院还会做进一步调查,如确为医生责任,院方将就赔偿问题和家属协商。
为涵涵按摩的医生是名年轻的女医生。记者昨天采访任世光时,这名女医生正在诊室为其他患者按摩,不便接受采访。
玉泉医院同意出钱善后
当天下午,医患双方再次协商医药费问题。之后,双方签下协议。协议上只写了该院将全额支付涵涵的腿伤治疗费,但没提骨折的原因与该院有关。
下午4点多,任世光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涵涵骨折的原因不排除其回住地后不小心被父母压伤的可能性。
另外,任世光承认此次事件和治疗前没按规定要家属签“知情同意书”有关。
他说,过去,医院在治疗脑损伤孩子前,会让患者家属签署一份《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神经康复科知情同意书》,提前让家属知道治疗期间可能出现的骨折等意外,免除不必要的纠纷。
“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出现意外情况,医院放松警惕,这次没有按规定让涵涵的父母在同意书上签字。”任世光说,涵涵出事后,该院神经康复科重申该规定,要求每一名患者家属必须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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