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指导方式
① 一对一的个别训练 一对一教学,这是主要形式,适用于参与能力、模仿、语言、认知和精细动作等项目的训练,生活自理、听一步指令、粗大动作等项目。训练时一定要选准可以影响儿童行为能力发展的增强物;随着儿童在一对一的个别训练中行为的获得和儿童能力的发展状况,逐步将儿童带入小组或团体中做泛化指导,使得个别指导中所习得的行为得以在团体或生活实际中发展。
② 以活动为基础的教学,这适用于教儿童同他人游戏、交往、语言理解和语言表达等项目。
③ 偶发事件中的教学,在生活(家庭、社会等)中,尤其是社会交往、社会适应等活动,抓住机会促使儿童运用已会的知识、技能和展示已养成的行为、习惯;抓住机会自然地教给儿童知识、技能、培养儿童良好的行为、习惯。
5.应用行为分析法的特点
① 目标分解 即把任务(知识、技能、行为、习惯等)分成若干很小的步骤 。比如,学习洗手 :打开水龙头----淋湿双手----拿肥皂----抹肥皂----把肥皂放回原位----搓手(搓手心----交叉搓手背)----用水冲洗双手----清洗手心、手背----关水龙头----把手擦干。再比如,要教儿童学会配对物品或图片:先要教他学习相配一模一样的物品。先把一件物品(比如,一支杯子)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然后把一支同样的杯子给儿童,并说:“把它放在一样的东西旁”(配对)。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使用“提示”和“强化”来促使儿童正确反应,完成要求。学会了这第一步之后,第二步就要在桌子上摆放两件物品(比如,一支杯子和一个球),儿童就须在摆放之前辨别和区分。由于儿童已经练习过前面的内容,第二步就会容易一些。ABA把每项技能分成很小的步骤练习,就是为了使儿童在学习中更容易得到成功,尽量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减少挫折感。训练中儿童必须先学会每项技能的第一步,才可以开始学第二步。
② 使用提示帮助 为了促使儿童对指令作出(正确)的反应,必须使用提示帮助(这包括手把手练习、语言提示、手势和操作示范等提示)。传统的教育过程往往不包括向ABA这样的提示形式。教一个非孤独症儿童时,他可能通过观察来学习,比如问他“今天是星期几?”他不会回答,或者回答不正确时,可以再询问另一个儿童。如果别的儿童回答正确,那么正常儿童下次也就可以回答出来了。但是孤独症儿童就不一样了,所以必需给他们以提示,给他们多次的机会自己作出反应,再多次得到强化。ABA这种方法更强调对儿童指令后,儿童须马上做出反应。因此,提示的技术就更具意义。比如,教一个儿童学会完成两步的指令(“拍拍手、拍拍桌子”,或者“站起来,把书放在桌子上”……)时,儿童很可能只听从第一项动作指令或后面一项指令,所以,给出指令后,马上示范或手把手提示——让他先完成第一项动作指令,再完成第二项动作指令。有了这样的提示,儿童才对指令可能做出正确的反应。只要他能够完成了指令(那怕是提示后完成的),还是要对他做出的正确反应给予强化。如果反应不对或不能准确完成则给予示范和帮助提示,并通过反复的练习促使儿童成功,以后逐渐减少对儿童的提示,直到无需提示儿童也能正确做出反应。
③ 强化 ABA强调任何一种行为变化都和它自身的结果有关联。如果一个儿童叫了“妈妈”,妈妈马上高兴的对他笑、并拥抱他,儿童可能因此会更多地叫妈妈。妈妈对儿童的态度强化了儿童的行为。强化的目的是让儿童更愿意配合,更喜欢训练。开始对孤独症儿童训练时,往往能够使用的只是初级强化物,它包括食物、饮料等,在使用初级强化方式(给予食物、饮料)时,也要使用表扬等,逐渐可以引导儿童接受次级强化手段——如表扬、赞赏,拥抱等。教儿童较难的技能项目时,就要使用最好的强化物(儿童最想要的)。强化物可以放在放在使儿童能够看到的地方,让他明确听指令就会有好处。但是不要说“如果你听话,指出那个是公园,就给你吃糖”。这样好像是在讨价还价。最好是通过儿童在完成了应有的反应得到强化的经验,让他来接受你的这种操作方式。在使用赞赏时,除了说“很好”、“真棒”以外,也应该明确地表明你所强化、表扬的是什么行为。比如,在儿童进行对名词的理解的训练时,指令是“把火车给我”,儿童果真把火车拿给你了,结果(强化)可以这样说:“真好,把火车给了老师”即具体说明了什么样的动作反应“真好”。